现在了小野祯一面前的餐盘上。
“请!”
六个孩子有些莫名其妙的看了这位大叔一眼,然后继续玩耍。
突然!
坐在第四个位置的儿童,他惊恐地指着场地中间的一个操作台,“猪蹄!是猪蹄!”
约翰森,他从北欧一个叫做马斯特兰德的小镇搬来。
在马斯特兰德时候,镇子上曾经来到过一位华人,就租住在约翰森家的客房。
有一天,父母全都出海捕鱼。
约翰森跟那位华夏国的叔叔一起吃了午餐,幼小的他当时就迷恋上了那顿午餐中的一种食材。
口感q弹,香嫩有嚼劲,而且吃起来有种他从未接触过的香味!
后来才知道,那玩意儿叫做猪蹄。
那位叔叔离开之后,约翰森对猪蹄的味道念念不忘,那年圣诞节的时候,父亲答应可以给他买一件他一直喜欢的东西。
约翰森就说:我要吃猪蹄儿!
老父亲约翰当时并不是很同意这个请求,但看儿子那期待的眼神,便带着他去当地的超市里买回来一个猪蹄罐头。
年幼的约翰森激动的打开那个罐头,取出了里面白白嫩嫩的猪蹄,猛地就是一口.
年少好强的他,强忍着胃里疯狂的翻滚,在父母的注视下把那个滑溜溜软丢丢的猪蹄,生生的给吃完了!
“我发誓!那是我吃过的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!”
“我无法想象,为什么同样的食材居然会有这么极端的两种味道?”
“从那以后,我看到肉就会觉得恶心!上帝,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吃一口肉的!”
年仅八岁的约翰森在搬来马来西亚的之后,在新学校第一天上学时,做了这样的自我介绍。
于是,已经三年多没有吃过肉的约翰森,别看现在都八岁了,那个身板儿就跟四五岁一样。
主要是,长期不吃肉导致他的免疫力正在下降,每年都会生好几次的病。
这也让他的父母头疼不已。
当看到操作台上有人正在把煮熟的猪蹄儿切下来,并且串在了一根竹签上之后。
约翰森激动的拍打着桌子,“我不要看到它!”
苏辰尴尬的耸了耸肩膀,对停下动作的三人说道,“这么多食材,有会接受的,自然就有不会被接受的,继续。”
刘阿宝则是带着一丝幸灾乐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