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么会说出这样一番过来人的话语。
寿九摇着头,一边往前面带,一边说道:“要不是族里那些老顽固,我早把宅子卖了,去城里住了,城里的房子一直在涨,而且越来越贵。”
“千万别卖!”季云几乎下意识的叫道。
半山墅!!
那可是将来所有富豪的指定住宅啊,而且这里是能够看到湖的,怕是岚城最佳风景了!
尽管这个年代多数家庭都在追逐时代飞速发展的步伐,很容易忽视家门前的景色,可绝大多数在外面拼搏之后的人最后都会发现,村落门前的那苍翠之景才是最触动人心的,最能够得到安宁感与归属感的。
“我跟你说,下面那些商品房是会涨,但远不及你在这个地方有块地皮,信我!”季云说道。
“伱喜欢啊?”寿九还是摇着头,对这里的好是一点感知力都没有。
“算是吧。”季云点了点头。
没办法,自己就挂在你们山村的另外一侧的医院里,要立墓碑,整座山都快插满了。
如此绝佳风水宝地,确实适合自己安享晚年。
“你去买咯,村里多的是卖的,贼便宜。”寿九没好气的说道。
“真有卖啊?”季云诧异道。
这种地方,放在十年后别说卖了,想签一个时间长的使用租借合同都难,毕竟到那个时候,这里的交通和周围的配套是不一样的。
尤其是隧道开通了之后,那是直接连接着岚城第一医院啊!
很多人都忌惮医院,觉得在医院附近不好。
可医院往往都是一座城市的风水宝地,是枢纽与市中心的标志,而这里其实是有一座堡垒一样的镇水山在阻隔着,而这座山本就名气颇大,景色独一档,在另外一侧有望城景与观苍湖的半山墅,简直不要太豪!
要有卖。
季云真心动了!
必买!
就是自己怎么解决钱的问题??
啊,纹身纹什么内容,季云终于有数了。
什么“别奔跑会没命”这种真的很没档次,必须手臂上纹一个“买它,买它,就买它!!”
十年后自己躺在手术台醒来,依旧是那个穷得要去酒楼端盘子的废柴青年,可如果深藏了这么一套半山屋,自己半只脚就踏上了人生的巅峰!
一时间,季云已经不记得自己是要来这里干什么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