样子,瞧了他写字的手,一眼又一眼。
怎么有人,左手写字都能写的这么行云流水的好看。
她看的眼睛亮晶晶的。
对于自己所不能做的事情,尤其是这件事情,还发生在男朋友身上。
她不由得有一种,我的男朋友,好厉害的感觉。
然而这个想法只是一闪而过后,她就忍不住捂着自己的嘴,又笑了起来。
实在是她又想到了一个相当鬼畜的事情,就是——男朋友用两只手一起抄书的话,会不会快一点?
她想着想着,眼睛越发亮晶晶的。
等下课了,绪妗从包里,塞了颗大白兔奶糖到嘴里。
绪妗就桃花眼弯弯,舔着嘴里的奶糖,说着:“男朋友,你是左撇子吗?”
“你可以用两个手写字吗?”
“可以的话,两只手一起抄,会不会快一点?”绪妗穿着的是小裙子,外面是大衣,并没有口袋,所以手是冷冰冰的。
她明艳漂亮的脸,勾着笑意,看人也像是小钩子一样,她冲明琅眨了眨眼睛,里面满满的好奇。
像是个对什么都感觉到好奇,且探索欲很强的小猫咪。
下课声很嘈杂,明琅揉了揉绪妗另外一只没有被牵着捂着的冰冷手,把手捂了会儿,想着绪妗说的话,思考了下,
明琅卷翘睫毛盖着眼瞳,他从容平淡回答:
“嗯,没考虑过这件事情,但是应该是比普通的抄法要快的。”
绪妗忍不住又问:“那男朋友可以同时用两只手,写字吗?”
明琅看了眼,她好奇地眼神,思忖一瞬,耐心道:
“练一练应该可以,但没必要。”
绪妗的好奇心得到满足,又看了看男朋友在课堂上写的笔记,那行云流水的字迹,再一次赞叹。
是真的很好看啊!
是她很喜欢的那类字体。
对于喜欢的东西,绪妗从来都不会缺少夸赞。
绪妗一只手撑着下巴,叹道:“男朋友,你的字我也好喜欢!”
男朋友,从手到字,从脸到声音,无一处不让她心脏砰砰砰地乱跳。
绪妗眸色闪烁,软着嗓音呢喃,如有钩子,说着:
——“嗯,最喜欢的还是你。”
明琅之前说的喜欢绪妗名字之后,没说出的话,在她这里眉眼弯弯,笑嘻嘻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