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鸟振翅从他头顶掠过,周贞似有所感,开始跟着鸟的轨迹移动。终于,在太阳被云层遮掩,大鸟在树梢嘶鸣时,周贞手握着一个果壳,在一个树洞里找到他的邻居。
像第一次那样,他把手伸进小小的洞口。
像第一次那样,水花般的触感出现在他指尖,他抽出手,顺势带出一个孩子,靠着他的胳膊对他笑。
两个人一句话都没有,但都松了一口气:终于和好了。
回去路上,周贞背着他,小小的呼吸吐在脖颈处。周贞觉得自己驮着一朵云,这是他迄今为止人生中最奇妙的体验,好像与背上一个他搞不明白的生命融为一体了。他彻底忘记波云诡谲的宫廷生活,陷入这种既轻又重的关系。
小孩好像不会说话,周贞要想知道他在想什么只能靠自己去猜。在经过对这个生命的关怀与好奇后,周贞发现他很聪明,能根据鸟儿的指引,寻找各种已成熟的甜蜜的果子。
在一棵长着新的紫色果实树下,“吃!”小孩垫着脚把果子送到他怀里,“不吃!”小孩对着树上的大鸟打叉。
这居然是这孩子开口说的第一句话,周贞想,声音怎么又嫩又沙哑。他咬了口果子,偏酸,略微迟缓意识到,或许他上一次那么生气,不是害怕他吃动物,而是因为他伤害的是他的小鸟朋友。
为了验证这个猜想,周贞抓了一只野鸡在他面前试探,发现他边捂着眼睛边流口水。
周贞:
野鸡被烤了,各种调料粉由小孩提供。小孩本人吃得一张三角嘴油乎乎的,坐在地上编织野鸡的羽毛,编好后挂在身上当装饰。
周贞早就发觉他又爱干净又爱美,就是身上的衣服样式奇奇怪怪的。但这不能怪他,他很可能根本没见过外面的小孩穿什么衣服,戴什么装饰。
“傻崽,大家都戴长命锁。”周贞看他把羽毛围在腰上脖子上,不禁发笑。傻崽像公鸡一样走到他跟前,用沙哑的声音说:“不是傻崽,是周粥。”
在周贞想给他打一个最漂亮的长命锁的那天,周贞知道他叫周粥。
长命锁叮当作响的声音传入周贞耳内,过去的岁月被记忆裹挟着,穿过已湮灭的时空到达周贞面前,却在周贞看到的那一瞬就消失,只为他换上当时软成一片的心肠。
昏黄烛火下,周粥放下手,满意道:“好了,谢谢招待。”他已经确定他已经把周贞的脸牢牢记住了。
周贞无奈,也懒得纠结他摸完人脸说
点击读下一页,继续阅读 干物糖 作品《反正我生下来就是给人当儿子》第 140 章 给九千岁当儿子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