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是保护税制和法制,增税的话就一定要通过门下省的同意,同时保证任何人都不能干预司法。
司法体系由刑部、御史台、大理寺组成,刑部就是立法,但是立法也得通过门下省和皇后审查,御史台就是监管部门,大理寺就是审判,民安局也独立出来,但其实还是归大理寺体系。
但是这三个部门的首长任命,跟统帅是不一样的,统帅就是由皇后直接任命,国会只负责军政,就是发钱,以及管理军队的小将官,但这个三首长,是门下省提名,但也需要皇后的批示,还有就是统帅的话,皇后是可以撤换的,而那三个首长,一旦上任,双方都没有权撤换他们,除非他们犯法或者生病去世。
也就是司法首长上任之后,就可以不看任何人的脸色,道理很简单,你给我这个饭碗,我不一定要听你的,我就是忘恩负义,但如果你还能够将这个饭碗拿走,那我就得听你的,如果我听你的,干一些违法的事,我可能会失去饭碗,那当然不会听你的。
长孙延在谈到这个议题是,他是十分的兴奋,这就是他的梦想,独立且具有权威法制国家,他不是提倡重刑法,这个有别于传统的法治思想,还是结合了一些儒家思想。
可是令长孙延遗憾的是,最终只给予了武媚娘十年的任期,十年之后,必须要还政于太子,至于这个制度废不废,里面有这么一句话阐述,政权是一定要还给太子的,这个国家一定要有君主,这只是一个特殊时期,至于这一套制度废不废,将来由君主来决定,但有一个前提,就是要确保每个人不受到政治报复,如果不能保证,那就不能废除。
也就是到时再说。
这个也是有理由的,我们今日立下这个规矩,只是为了保护这个国家,但到底还是让你延期十年上位,你上位不能报复我们啊。
其中也给予保护太子的条件,整个法案的头一条规定,就是皇后的嫡长子为唯一合法的继承人,除非他自己愿意放弃,或者身体完全无法处理政务。但只要保证五个功能健全就行,脑袋没坏,坐得起,眼不瞎,可以说话,听得见,那就行了,无法走路,无所谓,无法写字也无所谓,这些事都可以让别人来干。
因为李弘的身体让人诟病,但也不能老是拿这个借口来延迟李弘即位,这条律法就是要堵住悠悠众口,这体质弱没有关系,只要满足这五个条件就行,如果无法满足的话,那就往后延,第二嫡皇子,第三嫡皇子,毕竟皇家自相残杀,势必会连累大臣,尤其是在唐朝,那索性就将这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