怪道,她就是那根嫩草。
看来是书读多了,坏了视网膜,眼睛里只能看见钱颜色了;否则,哪会嫁给那样的蠢才!
散席回来的途中,王沁告诉我:那个闺蜜也是她来广州以后托另一闺蜜联系上的,她老公比她大十多岁,一起吃过几次饭,平时说话还好,喝酒以后就没有了逻辑。
“辉哥!你不要在意这件事!你也知道,酒局上的废话多,有些场面上的事,该争的时候还是得争,过后就忘了!”
“这有什么好在意的,他们也只是好奇而已!你就直接告诉他们我就是一个农村出来的赤脚大仙,混江湖的烂仔,看他们有什么反应!”
“没那个必要的!人啦,都会有虚伪的一面;有时候,适当的虚伪能受到奇效,说不定,下次在一起聚的时候,他们对你就会刮目相看的!”
“呵呵呵!只要能替你遮羞,你就是把我吹成天王老子的后代,我也无所谓的!”
我感觉到,王沁不仅仅是生意上的压力,面对这帮同学,她也得学会虚伪这一招!
活得好辛苦啊!